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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5-14 来源: 作者:

各系、院:   为了做好我院2008届毕业资格审查及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规定,审核学生的毕结业资格。   1、毕业标准:按照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者。 2、结业标准:修完规定的课程及环节,未取得全部学分,但累计所得学分大于规定学分的80%者及留校察看处分、试读未期满者。 3、延长学习年限:凡在标准学制内未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不符合结业条件者,须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 4、审核方法: 本次资格审核采用教务管理系统与人工审核相结合方法进行。操作方法如下: (1)统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性质的学分,专转本的要单独列出。根据教学计划及各学期的实施计划,核算出各专业各类性质的学分,包括总学分、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实践环节学分。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是毕业资格审核的基础,要保证统计学分的准确无误。 (2)学生各类性质学分统计,可在“成绩管理-统计分析-学分统计-各学生获得累计学分分析”中,选择相应的班级、课程性质(全选),即可统计出该班学生各类获得学分情况。 (3)学生公选课学分获得情况,可在“成绩管理-统计分析-学分统计-全校性公选课按课程归属获得学分统计”查询。学生具体选修的课程查询,在“成绩管理-统计分析-不及格统计-学生不及格名单”中,选择起止学期、班级,课程性质只需选择公共任选课,即可获得。 (4)后插入本专业学习的学生,要注意核对课程补修情况。 (5)专转本学生,主要审核进入本科阶段后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学年所有课程与环节,公选课学分按比例折算。 (6) 终审的上报表应在毕业设计成绩及学生重修成绩全部录入后再生成。 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根据《淮阴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审核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1、具体条件如下: (1)符合毕业条件。 (2)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或专业英语规定等级分数线,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分数线为改革后的定为320分,改革前的为50分,英语专业应通过专业四级。 (3)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相应等级,各专业具体的等级参照教学计划中“基础课等级考试要求”规定,全国等级考试等同于省级等级考试。 (4)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5。  (5)未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2、审核方法: (1)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和环节的总的平均学分绩点,在统计学生各类性质学分时可同时得出。 (2)统计学生在校期间等级考试的情况,进入“成绩管理-统计等级考试成绩处理-等级考试成绩查询”,学年、学期可不选,选择相应班级、等级考试名称(可不选),点击查询即可。最高成绩可在“等级考试显示最高成绩”获得。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内没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关数据,请各系(院)审核学生的等级证书原件后,汇总此类学生名单(具体表格附后),报教务处,由管理员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系统内的数据如有误,请汇总后交教务处修改。 (3)统计学生受处分情况,凡违反校纪、校规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不可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处分信息应齐全,不能有遗漏。 三、时间安排: 1、5月15日前请各系做好各项数据的统计工作,完成初审,并上报《淮阴工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淮阴工学院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初审表。 2、6月5日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资格审查的终审工作,并上报《淮阴工学院学 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淮阴工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报告表》、《淮阴工学院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淮阴工学院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申报表》、《淮阴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各类表格可从教务处FTP://172.16.5.27教务处行政科内下载) 四、希望各系(院)重视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学习相关的文件,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学院的安排,组织好本系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完成各类报表的上报。                               教 务 处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附: 1、2008届毕业生毕业前后工作日程安排 2、其它注意事项 其它注意事项: 1、 学生所修课程总学分,可能会与教学计划不一致,应先核出其中不同的地方,如学分不同,需汇总并与教务处联系,由教务处核实后在系统内修改; 2、 因毕业生重修考试成绩在5月中旬才会出来,建议之前先做好基础工作,如课程、学分、成绩的核查,等级考试成绩的核对。公选课按课程归属获得学分统计可能有个别课程归属有错,经确认后可手工更改。 3、 学生处分信息应齐全,不能有遗漏,建议请学工办提供相关名单及处分文号。 4、 全国等级考试通过名单最好在4月中旬前提供教务处,否则不录入教务系统。 5、 相关表格请从教务处FTP://172.16.22.159上教务处行政科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