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我校2008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评审及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请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淮阴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做好本次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成教本科毕业生、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2、普教生分数线的划定:
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设计艺术专业为280分,其他专业大学英语四级的分数线为 320分。
平均学分绩点:最低线为1.5。
3、成教本科毕业生授予条件:
在校所学课程总平均成绩及格,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中等以上,通过省成人本科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参加学校组织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4、各系(院)组织符合授予条件的学生填写《淮阴工学院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申报表》,强调一律由学生本人申请,如未填表的则视为本次不申请学士学位。
5、各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的材料逐一进行初审,确定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报教务处。
6、需上报的材料:
(1)学生个人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申报表》、按班级填报《淮阴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淮阴工学院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及本系(院)本次拟授予学位人数统计表,统计表及《淮阴工学院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需另复印22份。
(2)往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该生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成绩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成教本科毕业生另需提供当年的毕业生验印名册、省成人本科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成绩单、学位课程成绩单,报相应系(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需交100元学位评审费。
7、时间要求:6月5日前各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相关材料报至教务处。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将在6月6日召开。如未按时上报的,学位授予推迟至12月。
教 务 处
二OO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