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规范双语课程教学管理,确保双语课程教学质量,请各系(院)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教师申报双语教学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范围:本学期和下学期人才培养方案中注明开设的双语课程。
2.申报要求:详见《淮阴工学院双语教学实施办法》(淮工院[2004]78号)(见附件一),申报教师要认真填写《淮阴工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表式见附件二),并由所在系(院)进行审核。
请各单位于4月28日前将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和双语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各一份(含电子文稿)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83591097,联系人:王金权。
附件:
1.淮阴工学院双语教学实施办法(详见校园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栏)
2.淮阴工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详见校园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栏)
教 务 处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