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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3-11 来源: 作者:

各系(院): 为继续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较早地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在总结2006、2007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淮工院[2005]104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08年度“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将从中遴选产生省级项目,择优推荐国家级项目。 现将2008年度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院)要做好今年校“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的宣传工作,并发动教师、学生,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二、申请基本要求 1.指导教师是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本校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2.所有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3.学生科技社团组织学生参与的项目、各种科技竞赛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一般每个项目团队由一名指导教师和2-4名学生组成,学生可跨系组队参加同一科技实践项目。 5.立项项目基本要求 ① 项目要适应科学研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有一定的难度与深度。 ② 立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 三、申报程序、时间 1. 4月15日前,各系组织立项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进行,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1、附件2)。原则上每位教师每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高级技术职称教师最多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应注明接收学生人数。 优秀学生可以自组团队、自拟科研课题申报,申请表见附件3。 已承担过2006年度 “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项目到期而尚未结题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教师及学生不得申报。 2. 4月20日前,各系(院)指导组对项目申请表进行审核 各系(院)填写“淮阴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2008 年度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请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一并按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3. 4月底,学校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系(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报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后公示。 四、相关政策 1. 学校立项训练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经、管、文800元/项,理、工、农1500元/项,重大项目酌情确定。 2.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取得的成果可申报校级科研奖。 3.建立与毕业设计(论文)有效结合机制,学生参加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项目完成验收后,经指导教师和所在系同意,按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淮阴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成果取代毕业设计申请表” ( 附件5)后,可视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后,指导教师可获得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量。 4.学校每年组织评选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项目优秀研究成果,并对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和参与的学生给予奖励,同时评选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5.学生以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项目参加各种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或发表论文,按学校有关政策奖励,不再重复奖励。 6.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二及以后作者并以淮阴工学院名义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等科研成果,全部计入指导教师科研工作量。 五、补充说明 请承担2007年度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训练项目及校“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训练项目的师生掌握好进度,按期结题。 教务处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1 教师立项申请表 附件2 学生立项申请表 附件3 淮阴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 学生参加申请表 附件4 淮阴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2008 年度立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5 淮阴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成果取代毕业设计申请表 下载地址:http://jwch.hyit.edu.cn/inc/xiazai3.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