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淮阴工学院成绩管理规定》,从即日起,办理在校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外学分认定内容:
参加各级学科竞赛并获奖、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活动、参加文体实践活动并获奖、行业资格证书等。
各级学科竞赛、行业资格证书由教务处认定,学术论文、科研活动由科研处认定,文体实践活动由团委或体育部认定。
二、课外学分认定手续的办理:
1、学生规定时间到本人所在系(院)填写《淮阴工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并上报相关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立项及结题报告、职业资格证书等。
2、由各系(院)将材料报至相应的部门进行认定后,各系(院)进行初审,建议给予学分。
3、3月28日前由各系(院)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审核。
4、经教务处审核的材料将于4月中旬反馈至学生所在系(院),由系(院)将该生的课外学分输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成绩管理-成绩加分处理-创新学分处理”,学年、学期以申请时间为准,课程性质为公共任选课,学分绩点统一为3、创新内容需简要说明并注明ABC类。
5、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材料作为系(院)级教学档案按学期存档。
三、时间安排:
学生填表时间:3月11日-3月21日
系(院)、其它部门审核时间:3月21-27日
系(院)报表时间:3月28日
教 务 处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淮阴工学院课外学分评定标准见本网页中“教学管理文件-教务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