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8〕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现有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
二、申报条件
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师队伍优。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梯队科学,整体素质高。教师个体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丰富的实践阅历。具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
2.培养模式新。培养规格定位准确,培养目标符合社会需求,培养方案体现因材施教,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具有完善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具备满足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充足。
3.改革力度大。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整合教学改革成果,优化课程教学内容,不断丰富课程内涵,努力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反映时代特征、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选用近3年出版的优质教材和外语原版教材比例高,其中本科教材紧跟时代发展,追踪科技进步,瞄准国际水平,反映区域和学校特点。
4.服务能力强。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扣行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明确专业建设定位,加强专业特色建设,较好地发挥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在推进行业、企业发展方面富有成效,深受认同。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深受社会和市场欢迎。已培养2届以上毕业生。
在此基础上,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还应突出以下条件: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拥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培养或重点表彰的优秀教师;在课程、教材建设方面,建有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十五”以来国家规划教材、省级精品教材或省级立项建设精品教材;在教学改革方面,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立项课题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项;在实践教学方面,高度重视校内外实习、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为本校学生提高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设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同时注重发挥辐射、示范、共享作用,为区域教学联合体建设,为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贡献显著,建有省级基础课教学示范中心或省级实训基地;在社会服务方面,已培养4届以上毕业生,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全校、全省名列前茅,深受社会和市场认同。
三、申报要求
1. 除已获省级特色专业称号和在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外,现有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都要参与申报。
2.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表》(表式见附件一)。
(2)相关配套材料1套,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获奖证明材料等。
(3) 以上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内容精练,装订整齐(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专业装袋上报(材料袋封面见附件二)。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再退还,请做好备份。
3.报送时间。请各系院于2008年4月3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与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83591097,联系人:祖维。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遴选推荐三个专业申报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获批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学校将给予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扶持。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表(详见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快讯)
2.材料袋封面样式(详见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快讯)
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详见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快讯)
教 务 处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