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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与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12-21 来源: 作者: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从17周开始进行教师评学和学生网上评教,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式与时间 (一)教师评学 1.第17周由各课程归口单位组织教师填写《淮阴工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调查表》,并于第17周周五前将非本单位学生班级的《淮阴工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调查表》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学生班级所在单位负责填写《淮阴工学院任课教师评学汇总表》。《淮阴工学院任课教师评学汇总表》以教学班级为单位,应包括学生班级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除不要求进行教师评学的课程外)。 3.各教学单位的教师评学汇总材料于第19周周五(2008年1月1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二)学生网上评教 1.学生网上评教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时间为第17、18周。 2.网上评教系统开放时间为第17周周一至19周周一。 二、注意事项 (一)组织工作 1.评学与评教工作由有关教学单位组织。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教师及学生传达有关事宜,及时组织评学与评教。网上评教机房因紧张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3559133,联系人:黄明亮、马如红) 2.教师评学具体工作按《淮阴工学院教师评学办法》(淮工院[2005]6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体育、大学物理实验、公共选修课、重修课、辅修课以及《大学英语》教改班等课程不参加教师评学外,其余课程(含外聘教师承担的课程)均须参加教师评学。《淮阴工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调查表》由各课程归口单位负责印制和发放;《军事理论》和《就业导论》两门课程的评学调查表由军事理论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填写。 3.教务负责全校教师评学结果的统计、分析以及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的反馈等工作。教师评学结果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予以公布;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于第20周周一前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二)学生网上评教注意事项 1.凡我校全日制学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段内参加学校组织的网上评教,逾期未参加者将无法查看本人本学期课程成绩(学生各科成绩将在网上予以公布,学校不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布。 2.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都必须按照评教的有关要求,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学期所修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的所有授课环节(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进行评价。 3.学生评教过程中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不得随意评分;学生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允许使用谩骂、侮辱及其他不敬的语言评价教师。 4.学生可以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语言评述,但不得在评教系统中发布与教学活动无关的言论,不得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言论。如有违反者,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予以查处。 5.网上评教操作程序: 打开网页http://jwch.hyit.edu.cn/应用系统链接/教务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打开教学质量评价菜单→进行评教→保存→继续评价下一门课程授课教师情况,全部评价完毕后进行提交。 6.本次评价采用5分制, 4.5分及以上为优秀,3.75-4.5分(含3.75,不含4.5分)为良好,3-3.75分(含3分,不含3.75分)为合格,3分(不含3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可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学生评价结果,各教学单位无须另行组织学生书面评价。 2.《淮阴工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要求报送打印稿和电子稿。 3. 本次评学与评教所需表格均可从学校ftp上下载,下载地址为:ftp://172.16.5.27/教务处各科资料下载、教学质量管理科。 教 务 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