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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10-31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军事理论教研室、艺术中心: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学校将于10—14周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本次检查以接受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主题,检查的重点是教学运行、课堂教学、考试管理和评估整改工作等。为了做好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教学运行状况检查 1.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主要检查任课教师、上课地点、上课时间的变更情况,调(停)课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其中调(停)课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调(停)课审批程序的履行以及任课教师停课后补课计划的制订与落实等。 2.任课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主要检查任课教师无故缺课、擅自停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以及随意更换上课时间、地点等。 3.任课教师教学文件齐全与执行情况。主要检查理论与实践课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进度表、教案、备课笔记、考勤记录本等教学文件。 4.实习组织、计划安排与落实情况;2008届毕业设计工作的布置与准备情况。 5.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审批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系(院、部)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二)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1.听课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听课活动要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为目的。在听课活动中,各教学单位要保证被听课对象有一定的覆盖面,避免被听课对象过于集中。要通过听课评课,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切实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 2.作业(含实验实习报告)情况检查 根据《淮阴工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照授课计划进程表检查作业(含实验实习报告)布置次数、学生完成情况以及教师的批改次数与批改质量。对于未按要求布置作业或作业批改不及时、不规范的,各教学单位要责令相关教师限期整改。 (三)期中考试 1.期中考试时间集中在11—13周进行,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按照学校考试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2.各系、院自定考试课程、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公共基础课程考试时间应相对集中,安排时应注意不与学生上课时间冲突;非公共基础课程可进行随堂考试)。期中考试成绩应计入学生平时成绩。 3.对于期中考试试卷,各系、院应指定专门人员去印刷厂印刷。 4.学校鼓励各系、院对本次考试进行方式和方法上的改革,可采用开卷、半开卷、大作业、论文等多种考试方法。 5.各系、院于第10周周三前将期中考试安排表(打印稿和电子稿)送教务处考试中心(YF1012房间)。 (四)评估整改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10月30日教学单位迎评责任人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学习学校自评报告和有关教学文件,对照省教育厅咨询评估专家的反馈意见,认真排查,找出问题。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周密详实的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做好评估整改工作。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教学检查以及评估整改工作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开展情况以及评估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自第10周开始,到第14周结束。 四、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整改的各项工作要有具体的时间安排和明确的责任人。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电子稿和打印稿)于第10周周三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YF1010房间)。 (二)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 (三)各教学单位要对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及各项汇总材料(打印稿和电子稿)于第14周周五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所在需表格均从校园网下载,下载地址为:ftp://172.16.5.27/教务处各科资料下载/教学质量管理科。 教 务 处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