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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教学日志的通知
时间:2007-11-05 来源: 作者:

各系(院、部): 为及时掌握教学运行基本信息,了解教学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处理各种问题,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从即日起实行教学日志填报制度。 1、教学日志是考核教师出勤、学生出勤情况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 准确地填写、保存。 2、教学日志按行政班填写,每学期分两本,单双周各记录一本。每班 由系(院)指定一名学生作为责任人,负责记录本班每次课的教学和学生出勤情况,并在当次课结束时由任课教师审核后签名。每周课程结束后,责任人应及时将本周的教学日志交至系(院)办教务员处,并领取下一周的教学日志。 3、各系(院、部)要督促任课教师、学生班级按照要求填好教学日志,并经常检查教学日志的填写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教学日志由系(院)保存归档,存期一年。 教 务 处 二OO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