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年级教学任务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现已由教务管理系统和书面材料下达至各教学单位,请按要求落实本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
1、各系(院、部)请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安排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并按照专业年级教学计划,认真审查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防止错、重、漏排教学任务的现象。如确需调整,请在所发教学任务表中以醒目方式表示出来,并办理教学计划更改手续,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凡下学期拟分或已分专业方向的专业提供正式的分班报告及名单,将按新的班级落实任务及排课。
3、安排实践环节教学任务时,对于单列的实践环节,请各教学单位一定要任务落实到人,且每班至少排定2位指导教师,并按照已核定的教学进程表的周次,在教务系统内输入起止周及周学时;对于课程内的实践环节任务由各教学单位的开放式实验教学管理系统的管理员在开放式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内安排,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落实。
4、将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系统时,请注意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如:教室要求、校区选择、起止周等。请各教学单位落实任务时注意查看教务处一并下发的07-08-2教学进程表,总周数一定要考虑实践教学的周数。系统内只根据理论课时安排课表,请各系(院、部)输入起止周时按课程理论学时计算。
5、公选课任务落实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05年4月印发的《关于修订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的通知,认真做好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公共任选课的任务安排工作,按照要求,经济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开设公共任选课的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他系(院、部)开设公共任选课的学分不少于15学分(艺术中心不做要求)。凡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必须提供所开课程的教材名称(课程名称、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或讲义,讲义要求本学期15周前由教学归口单位统一交教务处。
二、时间要求:
1、公选课任务,请教学单位于12月5日(14周周三)前将汇总表及电子文档交教务行政科,新开的公共选修课请填写淮阴工学院公共选修课(新开)申报表,经系(院、部)同意后交教务处。
2、2007年12月9日(15周周一)前将安排好的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系统,并上报已落实的和未落实的教学任务表各一份,要求由主管领导签字,未落实的任务表中,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未落实的原因。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淮阴工学院教学任务安排管理办法》(见淮工院【2003】73号 2003年5月28日)安排教学任务,务必于规定时间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教 务 处
2007年11月20日
附:
1、教学任务安排过程中注意事项。
2、淮阴工学院公共任选课任务安排汇总表。
3、淮阴工学院主讲课程审批表。
4、淮阴工学院公共任选课(新开课)申报表。
附件1、2、3、4请到ftp://172.16.5.27教务行政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