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教高〔2007〕1号和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建设一支适应高质量教学要求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规程》的规定,学校决定举办院第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规则及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活动按照《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规程》(淮工院[2005]74号)的规定执行。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奖项获奖人数根据参赛人数确定。学校对竞赛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参赛对象及要求
1.凡符合参赛条件且行政编制在系(院、部)的教师无特殊情况必须报名参赛。
2.符合参赛条件而行政编制不在系(院、部)的教师可在课程归口的系(院、部)报名参赛。
3.参赛教师的报名工作由各系(院、部)负责组织。
三、竞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预赛(第6—10周)
1.各系(院、部)在第6周周五(10月12日)前将本系(院、部)预赛活动计划、参赛教师名单(附件1)、预赛评委会名单和预赛程序及要求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预赛由各系(院、部)按计划组织实施。各系(院、部)可进行听课(附件2)的基础上,通过学生问卷调查(附件3)、参阅教学文件与资料(附件4)、调查同行等多种方式,对参赛者的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填写竞赛总分表(附件5)。
3.各系(院、部)根据预赛结果,于第10周周五(11月9日)前将推荐参加决赛人员名单(附件6)及预赛总结等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参加决赛名额为各系(院、部)参加预赛教师总人数的20%。
4.参加决赛的教师须提交以下材料:
(1)《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推荐表》(附件7);
(2)预赛阶段的听课评价表和竞赛总分表;
(3)参赛学期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备课笔记)以及点名册,其中教案和讲稿(备课笔记)的内容时限为第1—10周;
(4)以实验课参赛的教师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实验指导书。
上述教学材料由各系(院、部)汇总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二)决赛(第11—13周)
决赛时间定在第11—13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校对于本次教学竞赛予以高度重视。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院、部)参加预赛的教师人数,从有限的教学经费中划拨出一定数量的经费,作为预赛的经费补助,经费划拨的具体标准为200元/人。
2.各系(院、部)要大力宣传、积极发动,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决赛阶段的各项工作;要及时做好预赛阶段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系(院、部)预赛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
3.教务处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教学质量管理科(逸夫楼1010室,联系电话为83559133)。
教 务 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