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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淮阴工学院系(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时间:2007-07-12 来源: 作者:

各系(院、部): 教学工作评估是一项促进教学、保障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为了迎接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切实做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真正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根据《淮阴工学院系(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办法(试行)》(淮工院委[[2007] 7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暑假期间对各系(院、部)的教学工作进行水平评估。为做好本次教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系(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领导,学校成立专门的淮阴工学院系(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组,具体组成人员另行通知。 二、评估对象 参加本次评估的对象为我校13个教学系(院、部),其中体育教学部和江淮学院以检查方式进行,不评定等级。继续教育学院不参加本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三、评估内容 根据《评估办法》,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与工作思路、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学生素质与能力、就业以及特色项目等。评估专家组系统检查2004年9月—2007年7月的教学工作,重点检查教学档案的整理、专业与课程建设、课程主讲教师教学水平、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等。 四、评估程序 (一)系(院、部)自我评估 各系(院、部)要根据评估检查的内容,结合系(院、部)工作实际,组织全面的自查自评,准备好自评材料,主要包括自评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主任(院长)汇报材料、自评表、教学基本状态情况统计表(要求汇编,目录见附件2)和备查材料(目录见附件3)等。其中自评报告、自评表、教学基本状态情况统计表的打印稿(各一式14份)和电子稿于8月6日前将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体育教学部和江淮学院不提交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但需提交评建工作总结和有关教学基本状态情况统计表(要求同上),工作总结要对照《评估办法》,参照自评报告的格式及要求,结合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近三年来的评建工作。 (二)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 8月12日前,召开评估专家组全体成员会,学习相关文件,掌握评估标准,统一操作规程,进行任务分工,明确纪律要求。8月13日—20日,评估专家组到各系(院、部)进行实地考察,每个单位1天时间。评估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的主要方式包括: 1.听取汇报(不超过20分钟)。系(院、部)主任(院长)根据检查内容及相关要求,对本系(院、部)教学工作的总体情况向评估专家组做专题汇报,要求多媒体汇报,汇报材料打印稿要求一式12份。 2.现场察看(约1小时)。评估专家组现场察看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等办学条件,并予以评价。 3.听课(约1小时30分钟)。各系(院、部)向评估专家组提供本单位下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及课程名单,由评估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主讲教师进行听课,并给予评价。 4.座谈(约1小时)。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座谈会,了解被评系(院、部)的教学情况。 5.抽查(约1小时30分钟)。各系(院、部)向评估专家组提供本单位2007届毕业设计(论文)、2006—2007学年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报告、试卷、教案、作业等材料清单,评估专家组随机抽查上述材料,并给予评价。 6.查阅材料(约1小时30分钟)。各系(院、部)根据学校备查材料目录(附件3),结合本单位实际,向评估专家组提供本单位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支撑材料目录(一式12份),评估专家组根据系(院、部)自评报告及材料目录查阅相关支撑材料。 7.评议与反馈(约50分钟)。评估专家组内部评议,与系(院、部)领导交换意见,向系(院、部)初步反馈考察意见。 (三)反馈评估结论 1.形成评估结论 评估专家组在逐指标、逐观测点进行等级评定的基础上,对被评系(院、部)的教学工作作出整体性评估结论,形成实地评估综合报告,上报院长办公会。 2.书面反馈考察意见 各评估专家组分项对被评系(院、部)教学工作情况作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书面意见,向系(院、部)进行书面反馈。书面反馈时间初步定于8月下旬。 (四)系(院、部)整改 系(院、部)认真分析、研究评估专家组对教学工作考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自身优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于8月底前将整改方案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五)公布评估结果 9月上旬,学校公布评估结果。 五、评估要求 1.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评估工作,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全面动员,营造良好评估氛围,做到思想、组织、精力全部到位。 2.各系(院、部)要认真研究《淮阴工学院系(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办法(试行)》,加强自评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狠抓任务落实,把评估工作和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结合起来,保证所承担的每一项评建任务能够圆满完成。 3.各系(院、部)的各项评估材料以学校规章制度为依据,实事求是。学校对自评弄虚作假的系(院、部)将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1.淮阴工学院系(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 2.淮阴工学院系(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表 3.淮阴工学院系(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教学基本状态情况统计表目录 4.淮阴工学院系(院、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备查材料目录 教 务 处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