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军事理论教研室、艺术中心:
为全面衡量本学期教学工作质量,了解教师教学工作水平和学生学习情况,掌握教学工作整体状况,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淮阴工学院教师评学办法》(淮工院[2005]6号)、《淮阴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淮工院[2005]9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末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从第18周开始。
二、主要内容
(一)教师评学
1.本学期评学工作从第18周开始,具体工作按照《淮阴工学院教师评学办法》(淮工院[2005]6号)文件规定执行。
2.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不含公共选修课、重修课、辅修课、大学物理实验课以及大学英语教改班等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均须填写《淮阴工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调查表》,对授课班级的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3.课程归口单位负责《淮阴工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调查表》的发放与收集工作,《军事理论》和《就业导论》两门课程的评学调查表由军事理论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填写,归口在艺术中心的公共选修课不进行教师评学。对于非本单位学生班级的《淮阴工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调查表》,课程归口单位收齐后于第18周周五前递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北京路校区递送至教务处值班室)。
4.学生班级所在单位负责教师评学的汇总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教学班级为单位填写《淮阴工学院任课教师评学汇总表》,评学汇总表应包括学生班级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除以网上选课方式开设的体育课与大学物理实验课)。
5.体育课的教师评学体育部负责组织,体育课程的《淮阴工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调查表》和《淮阴工学院任课教师评学汇总表》按课程填写和汇总。
6.《淮阴工学院任课教师评学汇总表》于第20周周五(2007年7月13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7.教务负责全校教师评学结果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教师评学结果于下学期开学初予以公布。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
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从第18周开始。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淮阴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淮工院[2005]99号)文件的规定,综合评估分为四档: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估总分≧80分的可以评为优秀,评估总分≧70分的可以评为良好,评估总分≧60分的可以评为合格,评估总分﹤60分的为不合格。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优秀比例控制在50%以内。
3.兼职(含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由课程归口单位负责实施,师评估结果不占名额,其优秀比例同样不超过参评兼职(含外聘)教师总数的50%。
4.本学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课程归口单位同时任课的教师,其教学质量经课程归口单位分别予以评价后,由所任专业课的课程归口单位将评价结果汇总,取平均值作为评估最终成绩。
5.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将评估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期满后在本单位正式公布。
6.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材料,包括《淮阴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淮阴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汇总表》以及本单位的实施细则于下学期开学后第1周内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三、总体要求
1.教学质量评估是对本学期教学情况进行总体评价的有效手段,是我校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期末教学质量评估的各项工作。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学质量评估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并及时报送。各种报送材料均要求为打印稿和电子稿。
3.对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所有材料,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教学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四、其他事项
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所需材料所需表格可从校园网下载,下载地址为:
1.ftp://172.16.5.27/教务处各科资料下载/教学质量管理科;
2.教务网/下载专区/教学质量管理科;
3.校园OA公告栏。
教 务 处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