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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7-04-18 来源: 作者:

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了使广大教师树立科学质量观,增强广大师生质量意识,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工作规范化进程,提高教师教学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教学质量月”结合本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进行,以教学常规管理为重点,严格执行教学质量规范。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主题学习与研讨活动 1.学习文件。学习内容主要是教育部教高[2007]1号和教高[2007]2号文(可从教务网下载)。 2.开展主题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密切联系教学实际,有组织地开展以“如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3.各教学单位举办1—2场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质量研讨会。聘请1—2名校内外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帮助青年教师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二)教学质量检查 1.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的重点为: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遵守上(下)课时间等教学纪律情况,教师调(停)课情况,毕业实习完成情况等。 2.教学文件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本学期所开设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教学文件,包括教案、备课笔记、作业、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报告等。 教学秩序与教学文件检查以各系(院、部)自查为主,本学期承担理论与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须填写《教学情况调查表》,如实反映教学情况;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学情况调查的汇总、统计与分析工作,填写《教学情况调查汇总表》和《教学情况调查统计分析表》,教学情况汇总材料报送教务处。 3.听课 本次活动听课人员的范围、听课职责、要求及安排按照《淮阴工学院听课管理暂行办法》(淮工院[2003]160号)的规定执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听课组织工作,要做好听课材料的收集、汇总与统计工作;听课汇总材料须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4.期中考试 各系(院、部)负责理论课程期中考试组织与实施,包括考试课程的落实与统计,考试时间与地点的安排,阅卷、登分等。期中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关于理论教学期中考试的说明》。 5.学生学习情况检查 检查的重点是:出勤情况、上课时间遵守情况、课堂纪律遵守情况,参加辅导答疑和晚自习情况等。 6.专项检查 活动期间,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针对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另行通知)。 (三)教学观摩活动 各教学单位安排教学质量高、效果好的优秀教师(校内外均可)上示范课或公开课,具体名额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时间安排及活动要求 4月23日—5月31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4月23日—28日) 各教学单位要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出详细“教学质量月”活动计划(含《教学观摩安排表》),在时间、内容以及人员等方面进行周密、详细地部署,要有得当、有力的保障措施。活动计划于4月28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组织实施阶段(4月30日—5月26日) “教学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以教学单位为主。各教学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检查、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教学质量状况,其中新办专业(毕业生不足三届的专业)的教学质量、教材适用情况是本次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的重点。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有关数据的收集、统计与分析工作,及时将统计与分析结果报送教务处。 3.总结表彰阶段(5月28日—5月31日) 各教学单位要在做好活动资料收集、汇总、归档工作的同时,对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要对活动中的优秀教师和先进人物进行表彰。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填写《淮阴工学院“教学质量月”活动情况汇总表》。情况总结及有关汇总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教学质量月”活动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活动的协调工作。除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外,各教学单位还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其他教学活动。所有教学活动均须列入本单位“教学质量月”计划之中 2.本次 “教学质量月”活动所需各种表格均从校园网下载,下载地址为:ftp://172.16.5.27/教务处各科资料下载/教学质量管理科/教学质量月表格下载。 3.各教学单位报送的表格材料,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统一格式。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报送材料均为打印稿和电子稿。 附件:关于理论教学期中考试的说明 教 务 处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关于理论教学期中考试的说明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为了加强教学检查与考核,更好的迎接本科教学评估,现将本学期进行期中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中考试时间集中在11—13周进行,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按照学校考试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二、各系、院自定考试课程、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公共基础课程考试时间应相对集中,安排时应注意不与学生上课时间冲突;非公共基础课程可进行随堂考试); 三、各班级(除毕业班)均须安排1-2门课程为期中考试课程,其中06级以公共基础课为主,05级以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04级以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 四、凡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期中考试成绩应计入学生平时成绩中; 五、学校鼓励各系、院对本次考试进行方式和方法上的改革,可采用开卷、半开卷、大作业、论文等多种考试方法; 六、期中考试试卷应由系、院指定专门人员去印刷厂印刷; 七、各系、院应于第9周周五前将期中考试安排表(打印稿和电子稿)送教务处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