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与模式,学校定于近期进行2007年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依据
2007年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课程结构与设置、学期安排、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学时、学分计算、工作程序等按照学校2005年印发的《关于修订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淮工院[2005]22号)文件执行。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框架
1、专业培养目标
2、专业培养要求
3、主干学科
4、主要课程
5、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6、学制、修业年限、总学分与授予学位
7、学时、学分及教学环节周数分配表
8、各学期课程
9、教学进程计划
10、实践教学环节进程计划
11、基础课教学及职业技能考核要求
12、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
13、辅修教学计划
三、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专业范围(附件1)
1、07年新增专业(方向);
2、单招专业;
3、大类招生专业;
4、07年招生的部分已办专业。
四、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及要求
(一)需要进行论证的专业:2007年新增专业及专业方向、单招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含电信系按系招生专业和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工业设计及艺术设计专业。
(二)论证内容
1、 本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规格是如何体现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定位的;
2、 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能否支撑本专业确定的培养目标和业务规格,如何支撑的;
3、 本专业“平台”和“模块”课程是如何搭建的以及搭建的科学性;
4、 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是如何构建的,有何特色和创新;
5、 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培养方案中是如何体现的;
6、 同类院校同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特色如何,我院本专业特色是什么,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是如何体现的;
7、 省内重点高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何特色,对我院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有何借鉴和启示。
五、时间安排
1、调研论证制定初稿: 4月底;
2、组织培养方案论证:5月中旬;
3、培养方案修订完善:5月底;
4、培养方案定稿后录入系统:6月。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重视2007年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程序,认真组织研讨与论证,优化课程结构与体系,加大课程整合力度;
2、单招专业
单招专业总学分要求为185学分,其中,实践教学环节占总学分的比例应高于统招专业。
3、已办专业
已办专业2007级培养方案可以继续使用2006级版本,也可以重新修订。继续沿用2006级版本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所在单位须填写《淮阴工学院2007级人才培养方案使用情况确认表》(附件2),并于第7周周五前报教务处。已办专业2007级培养方案需修订完善的,请在2006级培养方案电子稿中用红字标注修订内容并填写《2007年人才培养方案新旧课程设置调整一览表》(附件3)。
4、07级培养方案学期周数安排为:第1学期19周,第2-7学期为20周,第8学期为16周。
5、辅修教学计划的制定请严格按照《淮阴工学院辅修制实施办法》。
6、公共基础课及相关课程安排根据附件4。
7、与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准备的材料包括:凡需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应提供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须论证的专业应提供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本专业各课程的课程大纲和课程简介。
八、江淮学院培养方案修订问题
江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可参照06年修订意见进行修订,具体工作由江淮学院组织落实,请相关系、院协助配合。
附件1:2007年必须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一览表;
2:淮阴工学院2007级人才培养方案使用情况确认表;
3、2007年人才培养方案新旧课程设置调整一览表(已办专业使用);
4、基础课及相关课程学时学期安排表;
5、本专业沿用2006年课程大纲、简介确认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jwch.hyit.edu.cn/data/jiaoyan/07rcpy.doc
教 务 处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