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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修)订2007年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7-04-04 来源: 作者:

各系(院)、部: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与模式,学校定于近期进行2007年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依据 2007年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课程结构与设置、学期安排、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学时、学分计算、工作程序等按照学校2005年印发的《关于修订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淮工院[2005]22号)文件执行。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框架 1、专业培养目标 2、专业培养要求 3、主干学科 4、主要课程 5、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6、学制、修业年限、总学分与授予学位 7、学时、学分及教学环节周数分配表 8、各学期课程 9、教学进程计划 10、实践教学环节进程计划 11、基础课教学及职业技能考核要求 12、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 13、辅修教学计划 三、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专业范围(附件1) 1、07年新增专业(方向); 2、单招专业; 3、大类招生专业; 4、07年招生的部分已办专业。 四、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及要求 (一)需要进行论证的专业:2007年新增专业及专业方向、单招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含电信系按系招生专业和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工业设计及艺术设计专业。 (二)论证内容 1、 本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规格是如何体现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定位的; 2、 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能否支撑本专业确定的培养目标和业务规格,如何支撑的; 3、 本专业“平台”和“模块”课程是如何搭建的以及搭建的科学性; 4、 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是如何构建的,有何特色和创新; 5、 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培养方案中是如何体现的; 6、 同类院校同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特色如何,我院本专业特色是什么,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是如何体现的; 7、 省内重点高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何特色,对我院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有何借鉴和启示。 五、时间安排 1、调研论证制定初稿: 4月底; 2、组织培养方案论证:5月中旬; 3、培养方案修订完善:5月底; 4、培养方案定稿后录入系统:6月。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重视2007年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程序,认真组织研讨与论证,优化课程结构与体系,加大课程整合力度; 2、单招专业 单招专业总学分要求为185学分,其中,实践教学环节占总学分的比例应高于统招专业。 3、已办专业 已办专业2007级培养方案可以继续使用2006级版本,也可以重新修订。继续沿用2006级版本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所在单位须填写《淮阴工学院2007级人才培养方案使用情况确认表》(附件2),并于第7周周五前报教务处。已办专业2007级培养方案需修订完善的,请在2006级培养方案电子稿中用红字标注修订内容并填写《2007年人才培养方案新旧课程设置调整一览表》(附件3)。 4、07级培养方案学期周数安排为:第1学期19周,第2-7学期为20周,第8学期为16周。 5、辅修教学计划的制定请严格按照《淮阴工学院辅修制实施办法》。 6、公共基础课及相关课程安排根据附件4。 7、与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准备的材料包括:凡需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应提供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须论证的专业应提供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本专业各课程的课程大纲和课程简介。 八、江淮学院培养方案修订问题 江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可参照06年修订意见进行修订,具体工作由江淮学院组织落实,请相关系、院协助配合。 附件1:2007年必须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一览表; 2:淮阴工学院2007级人才培养方案使用情况确认表; 3、2007年人才培养方案新旧课程设置调整一览表(已办专业使用); 4、基础课及相关课程学时学期安排表; 5、本专业沿用2006年课程大纲、简介确认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jwch.hyit.edu.cn/data/jiaoyan/07rcpy.doc 教 务 处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