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从15周开始进行学生网上评教,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式与时间
1.评教方式:学生评教均在教务系统中进行。
2.评教时间:第15周周一8:00至17周周一8:00。
二、学生须知
1.凡我校全日制学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段内参加学校组织的网上评教,逾期未参加者将无法查看本人本学期课程成绩(学生各科成绩将在网上予以公布,学校不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布),同时也无法进行下学期的各类选课活动(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专业模块课以及体育选项课等)。
2.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都必须按照评教的有关要求,对本学期所修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的所有授课环节(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进行评价。
3.学生评教过程中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不得随意评分;学生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允许使用谩骂、侮辱及其他不敬的语言评价教师。
4.网上评教操作程序:
打开网页http://jwch.hyit.edu.cn/应用系统链接/教务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打开教学质量评价菜单→进行评教→保存→继续评价下一门课程授课教师情况,全部评价完毕后进行提交。
5.本次评价采用5分制,评价等第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级: 4.5分及以上为优秀,3.75-4.5分(含3.75,不含4.5分)为良好,3-3.75分(含3分,不含3.75分)为合格,3分(不含3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组织工作
1.评教工作由各系、院组织。各系、院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学生传达有关事宜,及时组织评教。
2.各系、院、可以组织学生班级分批集中到机房评教,也可免费开放评教固定机房,让学生自由选择;如果个别系、院机房紧张,请于本周内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以便协同解决。
3.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结束后,教务处于17周周五前将评教结果反馈到各系(院、部),理论教学环节以教师个人总分反馈,实践教学环节以课程评价总分反馈;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考核的学生评价结果,各系(院、部)无须另行组织学生书面评价。
教 务 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