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 阴 工 学 院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末考试学生注意事项
各班级:
本学期期末考试已陆续开始,学校集中的考试时间为2007年1月15—19日,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网页公告栏,其他课程的安排由课程所在系(院)统一安排,均在15日前进行。为了保证考试正常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每位学生应认真学习学校的考场规则及考试违纪认定处分,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复习迎考,争取在本次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凡是无学生证或身份证的同学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成绩作缺考处理,且没有补考机会。
三、 学生不得携带手机、小灵通、大灵通等通讯工具入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四、学生如因病、事不能参加某些课程的考试,必须于考试前填写“考试缓考申请表”,经班主任、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缓考,否则按缺考处理。补考一律不允许办理缓考手续。
五、跟班重修的学生须到教务处网页公告上查询所跟相应班级和课程的考试时间及地点,并于12月27日前填写“跟班重修考试登记表”,教务处将根据“跟班重修考试登记表”中的信息发放跟班重修考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带好重修证、准考证和学生证到相应班级参加考试,如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与本学期所开课程的考试时间冲突,须办理缓考手续。
六、 考试期间不要随意搬动教室内的桌椅。
七、 考试结束后,学生可在1月27日后登录教务处网页(http://jwch.hyit.edu.cn)查询成绩。
06-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
http://jwch.hyit.edu.cn/data/kszx/06-07-1ks.htm
教 务 处
200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