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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06-06-01 来源: 作者:

各系(院): 为了做好毕业设计后期工作,学校于十五周二下午召开了毕业设计工作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及各系(院)报送教务处的分专业评分标准中存在的问题,特补充通知如下: 1、关于评分标准问题说明如下: (1)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答辩组评分3个部分成绩组成,要分别制定每个专业三个环节的量化评分标准。 (2)各部分成绩比例为:指导教师评分(30%),评阅教师评分(30%),答辩组评分(40%)。 (3)已报送的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有:未分专业制定标准、三个环节比例问题、三个环节未分别制定标准、标准未量化、未反映专业特点(个别专业完全雷同于学校文件),请各系(院)于答辩前将评分标准电子稿重新报送教务处。 (4)重申各专业都要按照自己制定的评分标准组织论文的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要组织指导教师、答辩教师认真学习评分标准要求,把握好评分尺度。 2、认真组织学习《淮阴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淮工院[2006]56号),周密、规范安排好后期答辩工作。 3、严格、科学地把握好资格审核关、答辩规范关、论文质量关、评分标准关和成绩比例关。 4、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的规范化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及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应当由具有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不能随意降低标准。” 5、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内保存的资料请按《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内容及装订程序》规范执行。毕业实习报告等过程材料由各系(院)独立存档。 6、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格式下载地址: http://jwch.hyit.edu.cn/inc/xiazai3.asp 教务处 20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