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了做好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6月10日—7月7日进行,其中6月10日—7月2日为系(院)集中考试阶段,7月3日——7日为学校集中考试阶段。
二、考前准备工作
(1)动员工作
各教学单位在考试前要召开教师动员会,认真学习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监考教师职责等,同时加强对学生的考前考风考纪宣传与动员工作。
(2)考试资格审核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按照《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试行)》(淮工院[2000]127号)中的规定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
(3)出卷要求
所有课程的考试都应该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凡已制定考试大纲的课程,必须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并认真审核,每门课程出3套试卷,并附有相应的标准答案。要求6月16日完成出卷工作,出好的试卷统一由教务员保管。教考分离课程试卷也由教务处组织审核抽取后交各教学单位按学校安排时间考试。
(4)考试地点、监考和巡考安排
对于学校集中的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见附件1),各系(院)负责安排监考、巡考;系(院)集中的考试课程由系(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巡考。并将所有安排表在6月16日前打印、盖章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本次考试安排要求在教务系统上操作:各考场监考教师人数安排应严格按照《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试行)》(淮工院[2000]127号)执行
(5)试卷印刷要求
所有课程的试卷均由系教务员填写试卷印刷清单统一到校印刷厂进行印刷,同时做好保密工作。学校集中的考试课程的试卷印刷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阅卷及成绩登录工作
1、时间要求:所有课程阅卷必须在7月11日前结束, 7月14日前完成成绩登陆工作,并将成绩单打印稿交教务处。
2、阅卷地点:所有课程的考试卷必须在系安排的指定地点批阅,批阅后将试卷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装订,最后将试卷及成绩单交教务员处保管。
3、阅卷要求:见附件3,请各系在阅卷点张贴阅卷要求并分发到每一位阅卷教师。
四、后期检查安排:
1、请各系(院)在阅卷结束后组织人员对本学期和上学期试卷进行检查。
2、教务处将于8月中旬组织督导对这两个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再次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教 务 处
二〇〇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