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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践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2-22 来源: 作者:

各系 (院): 为了更好的完成本学期实践教学任务,迎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请各系 (院)按下列通知要求做好近期工作: 一、上学期应报的材料 1.《迎评办关于催报实践环节迎评材料的通知》( 迎评办 教务处,2005.10.27),请各系 (院)对照材料目录,于3月底上交有关材料。 2.《关于“开放实验教学系统实施进程安排”的通知》 (教务处,2005.11.28),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关于收集2005-2006学年第1学期实践教学相关数据的通知》(教务处,2005.12.27),凡没有报教务处的院(系)请尽快填报数据。相关表格下载地址 http://jwch.hyit.edu.cn/data/xiazai/shijian/05-06-1.rar 4. 汇总2006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及指导老师一览表》速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超额定指导8名以上学生的指导老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超定额指导申请表》,一并报教务处审批。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jwch.hyit.edu.cn/data/shijian/bysjsbb.xls 5. 各实验中心建设负责人按照《关于各系书面总结实验中心建设情况的通知》(教务处 2006.01.23 ),书面总结前一阶段中心建设情况(根据项目计划书,到目前为止的进展实施情况、管理制度建设、环境建设、实验课程建设等),存在问题和建议。 二、近期要做的工作 1. 填报2005-2006学年第2学期《实习计划安排表》(按专业班级),《实验课程教学进度表》(按专业班级),并于3月3日下午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具体表格请从http://jwch.hyit.edu.cn/inc/xiazai3.asp下载。 2.按照淮工院[2005]46号文要求,各系(院)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发和认定工作。相关文件可以到http://jwch.hyit.edu.cn/inc/wenjian3.asp下载,并于5月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教务处。 3. 各系(院)分专业进行(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大纲汇编,并编印成册,教务处统一封面格式,5月1日前完成。 4. 按照淮工院[2005]45号文要求,各系(院)将校外实习基地情况汇总,并于5月1日前完成交教务处实践科,统一出汇编。 5 .各系(院)分专业将毕业设计(论文)大纲、评分标准汇总,于4月1日前完成交教务处实践科,学院统一出汇编。 6. 学院将统一汇编全院各系(院)实验室(中心)情况合订本,请各系(院)分别将本系(院)各实验室(中心)概况、主要仪器设备、实践教学、教学科研等情况,采取文字、图表、照片形式汇总好,于5月1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 特别说明: 以上需上交材料在交材料的同时,一并交电子文稿。 教 务 处 2006.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