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汇编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了做好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简介的汇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汇编的大纲和简介是以2005年教学计划为依据,计划中开设的每一门课程(包括专业限选课与专业任选课,不包括独立实践教学环节与辅修课程)都必须有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同一门课程开设不同学期需分别制定大纲和课程简介,形势与政策课程只需制定一个。
二、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简介的汇编程序:
1、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简介的汇编是按专业汇编,各院、系、部负责本部门专业所有课程大纲和简介的汇总。
2、对于本专业归口其他部门的课程,由各单位填写《专业课程归口统计表》,统一在3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由教务处汇总后按课程归口原则交相关单位制定大纲和课程简介。
3、课程归口院、系、部在4月28日前将制定好的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交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按专业所在单位重新分发,并将电子文档放在ftp://172.16.22.159/各科资料下载/教研科,由各部门按教学计划上的课程顺序下载审核,在5月26日前各专业所在单位将所有课程大纲和简介汇总后交教务处统一排版印刷。
三、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简介的格式保持不变,请各单位在ftp://172.16.22.159/各科资料下载/教研科下载。
四、教务处将对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汇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单位予以充分重视。
教 务 处
200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