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06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2006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材征订仍然采用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学任务一栏中的教材征订和电子表格申报两种形式。
2、 教材选用程序:实行选用和审批负责制,由教研室讨论、研究并填写《教学用书审批表》,经主管系(部)主任签字后,送教务员处汇总,报教务处复核。
3、 教材征订工作须严格贯彻选优选新的教材选用原则,即:优先选用曾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包括获教材奖、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的优秀教材、“九五”、“十五”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教材、面向21世纪系列教材,以及近三年正式出版的教材。同时征订工作须遵守减轻学生负担原则。在选用教材时要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坚持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以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4、为避免教材的积压和浪费,及时更新教材,各系(部)应慎重确定订购数量,原则上以一届学生数为准。现在教材更新非常快,高质量的教材不断涌现。当年订的教材很可能以后已经不适用,如果用这些教材,势必会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不用,必然会给学校带来损失。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本学期需要用多少就订多少,尽量做到“零库存”(主要指出版教材,不包括自编讲义和翻印教材)。
5、征订的教材是上课必须要用的,如果出现订而不用的情况,将追究相关系(部)和教师的责任。
6、不允许征订学生辅导用书。如果某些课程确应教学改革需要而要增发辅导教材的(主要是指出版教材,不包括自编或翻印的习题、实验、课程设计等等),须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系审主管主任审核,报教务处。
7、有些课程可能并不一定需要教材,即使用教材也仅供学生课后阅读,对于这种情况请教务员在申报教材计划时做好情况说明。以便于我们在做采购和发书计划时充分考虑,减少不必要的后续麻烦。
8、有关填写2006年春季教学用书审批表的几点说明:
(1) 除签字部分外,请用电脑输入。
(2) 必须要填写的项目有:“教材名称”、“编者”、“出版社”、“单价”、“选课人数”、“教师用书数”、“总数”。
若所订教材涉及到版次问题,请在填写教材名称时注明,如:管理学(第2版)。一些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所用教材还未正式出版;仅供课后阅读的教材;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订购两届以上教材等等,请填写在“备注”一栏中。
使用的教材是自编讲义或翻印教材的,也必须填写上述项目,并在“出版社”一栏中注明“自编”或“翻印”。需要说明的是加印自编讲义以及翻印教材要另外填写申请表,并签字盖章,交教材科审核备案。
若课程有相应的习题集、课程设计,需要用报告纸等等,也请填写在审批表中,以便于我们制定发书计划。
(3) 所订购的教材如果是新教材,请按照新华书店汇编的《2006年春季教学用书汇编》及其他汇编目录(有关汇编目录可以到教材科借阅),查询征订书号,并填写在教学用书审批表“备注”栏中。
(4) 若表中所列课程的教材已在前几学期提前发放完毕(如“大学英语”课程已在新生进校时发放了四个学期的教材),则请在所对应的“教材名称”一栏中注明“YF”。
(5) 若表中所列课程授课时不需要教材,请在所对应的“教材名称”中注明“N”。
(6) 若所开课程表中未列出,请添加到最后,序号为T + 数字
如:T1、T2等等
9、 “教学用书审批表” 可以直接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教学用书审批表”填写完毕后,请主管主任签字盖章,于11月20号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唐洪信箱,并将签字盖章的原件交教材科存档。
10、本次征订工作于2005年10月25号开始,11月20号截止。由于愈期不上报教学用书审批表,而导致下学期上课无教材的,责任自负。如果在11月20日之后课程取消或有其他变化,请及时通知我们。
11、江淮学院教材由承担教学任务的系(部)负责征订。
教材征订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系(部)的领导和老师们给予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我们把这项工作做好。
联系人: 唐洪、夏青
电 话:3591036
教 务 处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