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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验收工作程序的通知
时间:2005-10-11 来源: 作者:

关于实验室验收工作程序的通知 [教务处 2005-10-10] 各系: 根据实验室验收工作安排要求,学校将于第八周开始对近几年建设的实验室(分室)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年终系部考评的重要依据,希望各系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将验收的组织和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成员 成立院验收工作组,由章跃院长任组长,魏贤君、卜云峰、张有东任副组长,人员为院教学督导,教务处、设备处职能科室管理人员。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具体的联系协调工作。 二、验收程序 1、系分管领导汇报(15~20分钟)。 2、新建实验室(分室)参观。 3、验收小组分头检查相关文档材料。 4、对实验室建设、工作量进行验收评议。 5、反馈验收意见。 三、说明 1、系分管领导汇报的内容为近几年本系实验室建设与改革情况总结,以及对《实验室(分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必要的说明。 2、汇报的书面材料请提前一周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通过OA将电子稿发送给王庆安老师。 3、各系请提前一周将验收的具体时间、验收组听取汇报的地点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实验室(分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必须有自评结果)是各系验收的依据,未提前上报的系请现场提供。 5、部分系在上报了《实验室一览表》和《实验室平面图》后,实验室布局又有新的调整,请现场提供新的《实验室一览表》和《实验室平面图》。 200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