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验收工作程序的通知
[教务处 2005-10-10]
各系:
根据实验室验收工作安排要求,学校将于第八周开始对近几年建设的实验室(分室)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年终系部考评的重要依据,希望各系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将验收的组织和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成员
成立院验收工作组,由章跃院长任组长,魏贤君、卜云峰、张有东任副组长,人员为院教学督导,教务处、设备处职能科室管理人员。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具体的联系协调工作。
二、验收程序
1、系分管领导汇报(15~20分钟)。
2、新建实验室(分室)参观。
3、验收小组分头检查相关文档材料。
4、对实验室建设、工作量进行验收评议。
5、反馈验收意见。
三、说明
1、系分管领导汇报的内容为近几年本系实验室建设与改革情况总结,以及对《实验室(分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必要的说明。
2、汇报的书面材料请提前一周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通过OA将电子稿发送给王庆安老师。
3、各系请提前一周将验收的具体时间、验收组听取汇报的地点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实验室(分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必须有自评结果)是各系验收的依据,未提前上报的系请现场提供。
5、部分系在上报了《实验室一览表》和《实验室平面图》后,实验室布局又有新的调整,请现场提供新的《实验室一览表》和《实验室平面图》。
200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