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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建设验收工作安排通知
时间:2005-07-11 来源: 作者:

各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验室建设“十五”规划,紧紧围绕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改善我校实验教学条件,自2000年以来,学校每年投入大量经费进行实验室建设。按照各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本应逐年开展验收工作,但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全部验收。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目的 规范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检查近年各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行、管理以及在本科教学中取得的效果,为以后学校实验室建设投入提供可靠、科学的依据;总结“升本”以来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经验,明确我校今后一段时间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任务,为我校实验室进一步的改革和整合奠定基础。另外,本次验收结果将作为学校2006年对各系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的依据。 二、验收对象 2000年至2004年7月,新建、扩建、改建的所有实验室、分室,且已通过设备验收。 确定验收对象的依据:淮工院[2000]49号“关于实验室设置的通知”文件(见附件1);近几年各系填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2004年学校学位授予权评估时各系上报的实验室(分室)名称(见附件2)。 三、验收组织 教务处、设备处负责制定验收计划、进程、人员和组织协调等等具体工作。各系负责系内自查和验收准备工作。此次验收是我校迎评工作的需要,是迎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系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人员专门负责自查和准备工作。 四、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分为准备、自查、验收和总结四个阶段: 1、验收准备阶段 请各系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等工作。并按现有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填报《实验室一览表》(见附件3)和《实验室平面图》(见附件4),于6月22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打印件1份及电子稿)。 2、各系自查阶段 对未验收的实验室、分室,填写《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分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5),一式四份(打印件),于2005年9月2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按照《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标准》(见附件6)要求准备验收材料。 3、验收阶段 2005年9月底,学校确定并公布验收的时间安排,10月~ 11月根据时间安排到各系组织验收。 4、验收总结阶段 公布验收结果,总结交流实验室建设经验,核定各实验室建设工作量。学校下文确认通过验收的新建实验室。 五、说明 1、《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分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填写说明:[2000]49号文中已有实验室(附件1)以分室为单位分别填写验收报告,同一分室几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填写在一份内;2000年后新建实验室填写在一份验收报告内(含近几年分室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填写的内容以每年度实施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为依据。 2、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验收的项目务必于2005年6月30日前以书面说明形式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说明本项目的计划验收时间。 3、相关附件内容在教务处ftp://172.16.22.159/实践教学科/ 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