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教务概览
领导分工
工作职责
机构设置
学院教务
工作计划
规章制度
教育部文件
教育厅文件
校级文件
支部建设
党员风采
理论学习
支部活动
日常教学
课务管理
考试管理
成绩管理
学籍管理
教材管理
毕业学位
实践教学
实验
实习
毕业设计
技能考核
教学研究
教学建设
教学改革
教学成果
人才培养
语言文字
组织机构
推普周活动
竞赛活动
普通话测试
语言文字社会实践
下载专区
教师下载
学生下载
教务管理下载
办事大厅
综合管理
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综合管理
>> 正文
关于2005届毕业生教务处离校手续办理的通知
时间:2005-06-11 来源: 作者:
2005届毕业生在教务处的离校手续办理定于6月14日、15日在院主校区1号楼一楼集中办理,具体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6:00。 请各毕业班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将本班学生的学生证,校徽收齐,与离校通知单一一对应后按顺序整理好统一到指定地点办理。如学生证、校徽遗失,按学校规定缴费赔偿,遗失学生证的交20元(登报费),遗失校徽的交5元/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