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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届毕业生教务处离校手续办理的通知
时间:2005-06-11 来源: 作者:

2005届毕业生在教务处的离校手续办理定于6月14日、15日在院主校区1号楼一楼集中办理,具体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6:00。   请各毕业班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将本班学生的学生证,校徽收齐,与离校通知单一一对应后按顺序整理好统一到指定地点办理。如学生证、校徽遗失,按学校规定缴费赔偿,遗失学生证的交20元(登报费),遗失校徽的交5元/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