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
现将毕业生毕业前的各类考试、资格审核、学位授予工作、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时间安排如下,请各系根据具体工作内容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时 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4月-5月 毕业生资格审查 各系(院)
5月11日-5月20日 组织公共选修课学分未修满的毕业生报名选课 教务处
5月16日-25日 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及电子图像核对 各系(院)
5月底 毕业生重修考试 教务处
5月30日前 完成初审,并上报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文档 各系(院)
5月31日-6月10日 复核各系上报的毕业生资格审核情况 教务处
6月3日 组织毕业生公共选修课考试 教务处
6月上旬 组织批改重修试卷 教务处、各系
6月16日前 完成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终审,按要求上报各类表格 各系(院)
6月16日 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确定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各系(院)
6月16日 办理毕业证书 教务处
6月17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院办、教务处
6月17日 办理学位证书 教务处
6月18日 发放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教务处、各系
6月16-30日 录入毕业班成绩,整理学生学籍档案,归档 教务处、各系
教 务 处
200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