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使各环节工作科学规范,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淮阴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淮工院〔2017〕14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加强对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制定、选题审题、指导教师的选派、过程监控、学生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2. 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实际,制定本学院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及质量标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有序推进。
3.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研究,探索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模式,使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和内容更加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和特点,逐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二、动员、培训及学术诚信教育
开展2020届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师生学习《淮阴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可在教务网“规章制度”中下载)及学院的实施细则,指导师生熟悉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使之能熟练使用,强调毕业设计工作的时效性,严格按照学校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
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组织学习上级部门及学校出台的有关学术诚信相关文件(附件3、4),强调教师在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规范指导的同时,更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指导教师遴选
各二级学院应配备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及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中级及以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的,且有一定本专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鼓励聘请合作单位(其他高校、企业、研究所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与本校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为保证论文指导质量,应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规范控制专兼职教师指导学生人数。
四、选题与审题
1. 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使学生能够得到综合训练;课题应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鼓励围绕实际问题真题真做;应用型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数量需达到一定比例。
2. 课题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难易适中,工作量饱满;课题要注重不断更新与类型多样化,要保证一定的更新率。
3. 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设立团队课题,团队课题不少于3个子课题,子课题应工作量饱满、设计合理、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机联系,团队成员间应进行实质性协作与配合,有协同攻关的设计研究成果。
4. 各二级学院对毕业设计选题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最后由专业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审核意见。
五、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
2020届继续实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重点遴选选题密切结合科研项目、工程实践和社会热点,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预期可产生丰富的、高水平成果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重点培育,产生成果应包括以学生为第一完成人的实物作品、论文、专利等。
各二级学院可推荐2个单篇及1个团队作为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培育对象,同时需填写《2020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对象登记表》,取得一定成果并通过考核后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六、其他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将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告知师生,明确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各环节的规范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2. 要强化指导教师的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每周对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少于5小时,并应及时将指导记录录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3.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的往届生与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同步进行,请做好相关学生的组织安排工作。
4. 请在11月13日前上报工作计划及毕业设计工作实施细则(电子版)、外聘教师审批表及汇总表(电子、纸质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在12月13日前报2020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对象登记表(电子、纸质)。
附件1:淮阴工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附件2:淮阴工学院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审核汇总表
附件3:教育部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
附件4: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学术诚信相关文件
教 务 处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1 :
淮阴工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工作节点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准备阶段(2019年) |
10月22日~ 11月8日 |
学校完善管理系统及其基础数据;学院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及工作实施细则、进行毕设工作动员、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采题等工作。 |
选题审题阶段(2019年) |
11月11日~ 12月21日 |
课题申报、学院审核、师生双选、审核发布双选结果(师生双选具体时间节点在学校规定的选选题时间内由各二级学院设定)。 |
开题阶段(以下为2020年) |
12月23日~ 元月10日 |
指导教师撰写并下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查阅资料,开始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 |
寒假 |
学生查阅文献、翻译外文,并撰写开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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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 2月28日 |
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学院组织开题答辩,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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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2月29日 |
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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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阶段 |
3月2开始 |
学生毕业设计进入设计、撰写阶段 |
4月1日~ 4月6日 |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工作检查(学院在4月1日前完成中期检查自查工作;对指导教师中期检查,各二级学院可以自定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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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前 |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论文检测、修改,终稿论文上传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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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前 |
学院在系统内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并公示答辩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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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前 |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在系统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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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成绩评定、评优与总结阶段 |
5月22日~ 5月29日 |
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成成绩综合评定及成绩录入 |
6月14日前 |
在系统内完成上报各类材料,并报送质量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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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学校完成推荐省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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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前 |
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展(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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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 |
6月22~ 6月26日 |
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 |
7月1日~ 7月5日 |
各二级学院根据抽检结果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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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前 |
学院完成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装订存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