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上半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上半年节假日期间的调停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2023年4月5日放假停课。4月5日(第7周周三)的课程顺延或按规定办理补课。
二、劳动节: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停课。4月23日(第9周周日)补5月2日(第11周周二)的课;5月6日(第11周周六)补5月3日(第11周周三)的课;5月1日(第11周周一)的课程顺延或按规定办理补课。
三、端午节:2023年6月22日至24日放假停课。6月25日(第18周周日)补6月23日(第18周周五)的课; 6月22日(第18周周四)的课程顺延或按规定办理补课。
四、假期前后不办理调停课手续,因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五、各教学单位做好假期前后教学秩序的督查工作,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六、请通知到本教学单位所有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及学生班级。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