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依据《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现将2024-2025-1学期学生重修报名选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选课时间及方式
9月18日15:00~9月24日22:00,通过教务系统网上报名选课。
二、重修报名对象
1.理论课程考核不及格且补考后仍不及格,或者缓考不及格的;
2.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考核不及格的;
3.因缺考或因缺课、缺交作业等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4.因违反课程考核纪律或作弊的。
5.课程经考核已合格,需提高绩点的。
三、重修方式
跟班重修、单开班重修和辅导重修。
四、重修扣费有关事项
重修收费标准按每学分80元收取,重修学分以教务系统的重修选课记录为准。重修收费方式包括财务处统一扣费和缴费平台自助缴费,其中在校生重修费将由财务处从学生个人缴纳学费的银行卡上扣除,请相关学生主动查看自己银行卡状态并在规定时间前存入足够的金额(金额数必须大于重修费用50元以上),因卡内余额不足导致不能按期扣费的,将纳入欠费名单,具体扣费时间另行通知;往届生通过缴费平台自助缴费,不按期缴费者将不能参加相应的学习。
五、课程学习
1.跟班重修课程与其他课程教学冲突时,经任课教师同意可以申请免听或者间听,但必须在完成平时作业、参加测验和实验前提下,方可参加期末考核。
2.辅导重修的教师由课程归口教学单位安排,并提前将集中辅导答疑的时间和地点向学生公布。
3.重修课程考试与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学生原则上参加重修考试,选择正常考试课程办理缓考手续。
六、重修报名选课注意事项
1.在校生和往届生均应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重修报名选课,同一门课程只能采取一种重修方式,开设单开班的课程应优先选择,未开设单开班的课程采取跟班重修方式进行。
2.通识课、学科基础课报名人数达到25人及以上,专业课报名人数达到15人及以上,开课单位应在9月22日前开重修单开班,上课时间可以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
本学期未开班的课程,原则上不开重修单开班。
3.因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招生专业调整等原因,不再开设相同课程,或者课程内容变化较大且不符合单开班条件的,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以采取辅导重修。重修人数不符合单开班人数规定,因特殊情况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可以采取辅导重修。
4.重修选课时,应优先选择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开设的课程。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招生专业调整等原因,学生可以申请修读符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近课程作为替代课程重修。相近课程应与已修课程教学内容相似度达到70%以上,相近课程的替代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填报《学生重修选课替代申请表》(附件1),开课单位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并在教务系统设置后方可选课。
5.凡正常选课时漏选的课程请勿在本轮选课,否则成绩不予认可。
6.重修选课时,在选课页面上先点击“报名”再点击“选课”,选课分为直接选课和替代选课。如果没有课程供选择,说明这学期没有开设需要重修的课程(操作流程见附件2)。重修选课后,须在学生课表中确认是否重修选课成功,如果课表中有重修课程,重修选课完成。反之,课表中没有重修课程,重修选课没有完成。
7.一旦重修报名选课成功,则形成财务缴费应收款项,如扣款不成功或未自主缴费将列入欠费名单,请同学们务必认真对待重修选课。
8.请各学院清理2019年级、2020年级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务必通知其在规定时间进行重修报名选课。
9.因客观原因不具备线上重修报名选课条件的学生,可在重修报名规定时间内,联系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员老师,由教务员老师协助完成重修报名选课。
10.请各学院组织好本学期的重修选课工作,提醒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超过选课时间不提供补选。凡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同学应合理安排课程重修的时间,保证能按期毕业。
附件1.学生重修选课替代申请表
附件2.重修报名选课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