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0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预审查
1.审核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审核内容: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及学分获得情况
3.审核要求:
(1)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审核依据,结合各学期的执行计划,在新教务系统核算出各课程性质(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学科必修课、学科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课、专业拓展课、实践必修课、实践选修课等)应修学分,如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变更,应以教务处审批后的为准。
(2)因转专业、复学等后插入本专业学习以及课程有重修、交流学习的学生,需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应汇总后提交学籍管理科进行学分认定和替换。
二、学士学位资格预审查
1.审核内容:学生的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平均学分绩点及是否受到处分等。
2.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条件参照《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附件1)执行。
3. 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以教务系统为准,在校外考点取得的证书不予认可。专转本学生在原高职院校取得的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成绩单)经核实后予以承认,计算机等级考试专指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请各学院做好证书(成绩单)的审核工作。
三、其他事宜
1. 请各学院重视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查工作,认真学习相关的文件,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好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查工作,对预计不毕业和不能获得学位的学生列出明细表,并结合学业预警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相关材料报送要求,4月10日前请各学院做好各项数据的统计工作,并上报《淮阴工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淮阴工学院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预计毕业、学位统计表》、《预计不毕业学生学业情况明细表》
附件1: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附件2:毕业、学位审核操作指南
附件3:毕业学位资格预审相关文档
教务处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