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淮工院〔2017〕123号),本学期学生学籍处理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对在校生的学分获得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本学院学籍处理学生名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编低年级
(1)学生在上一学年获得的学分数低于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数40%的,或累计获得学分低于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数60%的,应编入低年级学习。
(2)学生编入低年级班级后,应按编入年级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已取得学分的课程由学院组织认定,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相符的课程及学分予以认可,低于要求的课程和未修过的课程需补修。
2.退学
(1)学生累计两次编入下一年级,可予以退学处理。
(2)退学处理由所在学院填写《学生退学审批表》,经学院、学生处签字后报教务处。
3.请各学院仔细统计学生的学分获得情况,清理本学院达到编级、退学的学生名单,于9月30日前填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籍处理学生名单一览表》及退学审批表。对达到学籍处理的学生,要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对后续学习给予必要的指导帮扶。
教务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