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空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淮阴工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淮工院[2005]61号)和《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淮工院[2017]123号)有关课程免修规定,学校将于下学期期初统一组织课程免修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免修范围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必修课程,不包括思想政治类课程、体育课以及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如申请免修课程包括实践环节,需补做实践环节,合格后再综合评定成绩。应重修的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二、课程免修条件
参加学校组织的免修考试,成绩达良好(对应于百分制成绩85分)及以上者即可免修该课程,免修考试成绩即为该课程的总评成绩。
三、课程免修申请对象
学习成绩优良,通过自学已掌握某门课程教学内容的在校本科生。
四、课程免修申请流程
1.第一周,拟申请课程免修的同学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淮阴工学院学生自学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及自学笔记、作业等足以证明已经自学的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第二周上半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将学生申请材料转交课程归口学院,由课程归口学院组织相关任课教师审核学生提交的自学材料,判断是否已掌握相应的知识能力及达到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并由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第二周下半周,教务处安排考试日程并予以公布;
4.第二周周末,教务处组织免修课程考试;
5.第三周,教务处组织试卷批阅,将学生免修课程结果反馈学生所在学院,并将批准免修的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五、其他事项
1.学生应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缺考者不再另行安排;
2.在拟申请课程免修未批准前,学生仍应正常上课;
3.请各二级学院将本通知转发各学生班级,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并引导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合理安排学习,指导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