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籍管理 >> 正文
教务处关于办理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的通知
时间:2023-06-07 来源: 作者:

教务处关于办理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教务处相关离校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学生证注销

二、注销流程:

1.各学生班级以班为单位统一收取学生证,由学院负责老师在学生证首页加盖毕业纪念章;

2.学生如遗失学生证,以班级为单位提供遗失声明(附件1)。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纪念章加盖在学生证首页(照片页)。

2.遗失声明请于2023年6月13日前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对于未提交遗失声明的学院班级,教务处将不审核其离校申请。

请各学院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毕业生,组织学生及时、有序注销学生证,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23届毕业生学生证遗失声明



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