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经淮阴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一定的修改,现予以公布。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在外语类专业中增加“俄语专业,俄语等级考试不做要求”的规定;
2.在外语类专业中增加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师范)类专业的英语等级加分条件如下:“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批准,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分数可申请附加分3分(限一项)。1.考取CATTI(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获取CATTI国际版C级及以上等级证书;2. 非外语类专业的加分条件。”;
3.在非外语类专业中增加日语和俄语等语种学生对应语言的等级考试要求,按百分比折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355分对应于全国大学日语、俄语四级的50分,大学英语四级340分对应于全国大学日语、俄语四级的48分,大学英语四级320分对应于全国大学日语、俄语四级的45分。加分条件中,大学英语四级20分对应于全国大学日语、俄语四级的3分。、
4.修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中的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分数分别可申请附加分20分、3分、3分中的条件1为“取得社会认可的与专业相关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在原就读学校取得的证书经核实后予以认可)”;
5.修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中的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分数分别可申请附加分20分、3分、3分中的条件2为“以淮阴工学院个人或团体负责人身份参加经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国赛三等奖及以上;或以个人或团体负责人身份参加经学校认定的省级体育类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前四名”;
6.修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中的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分数分别可申请附加分20分、3分、3分中的条件5为“考取公务员、村官、选调生”,此处删除了“研究生”;
7.修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中的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分数分别可申请附加分20分、3分、3分中的条件7为“所学课程(除素质拓展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
8. 在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第三项中增加备注“不同语种的学生需参加对应语种的等级考试,满足条件可获得相应的加分”;
9. 修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第4项为“学生以个人或团体形式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省赛一等奖及以上,对个人或团队排名前3成员的,或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外语等级考试不作要求”;
10.修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第5项为“1.因非学术不端行为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处分解除后,经认定确有公认的突出表现,学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学士学位。公认的突出表现主要为以下几点:
(1)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2)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类似等级就业考试被录用;
(3)在校期间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除素质拓展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文科类学生达到3.5及以上,理工科类学生达到3.0及以上;
(4)以淮阴工学院个人或团体负责人身份参加经学校认定的A类学科竞赛并获国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5)其他公认的突出表现。
2.因学术不端行为,按照《淮阴工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受到处分的学生,一般不得授予学士学位。如学生因考试作弊,且在受处分后,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经学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学士学位。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位证书的,学校将对其撤销学位”。
本次修订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从2023级学生开始执行,其中授予条件第5项中第二款从2023年6月15日开始执行,请做好对学生的宣传工作。
淮阴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