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士学位审核工作即日起开始,请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淮工院〔2017〕123号)及《淮阴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淮工院〔2021〕153号)做好本次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授予范围
规定年限内的普通本科毕业生、成教本科毕业生、助学二学历本科毕业生、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与要求
1.各学院组织符合授予条件的学生填写《淮阴工学院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申报表》,并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如未填表的则视为本次不申请学士学位。(此项材料为学院自存档案,无需交给教务处)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初步确定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并上报。
3.各学院需报送教务处的材料(各1份):
(1)《淮阴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按专业填报。
(2)《淮阴工学院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本表需提供电子稿。
(3)《CET-4申请附加分20分情况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学生受处分后突出表现申请学位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
4.时间要求: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1.淮阴工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2.淮阴工学院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申报表(学院自存)
3.淮阴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
4.淮阴工学院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5.CET-4学位授予申请附加分20分情况汇总表
6.学生受处分后突出表现申请学位汇总表
7.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