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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2学期关于组织对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进行学分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4-03-30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

2023年转专业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淮工教〔202392号)、《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淮工院〔2017123号)文件有关规定,转入学院需对学生转专业前已获学分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定原则:

1)凡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相符的已修课程,其课程编号、学分相同,无需额外认定;

2)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设但未修过的课程需补修;

3)已修课程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基本相符且学分相差1分或以内的,可以不补修,但需另选本专业相关课程补齐学分,保证在校期间获得总学分不低于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

2、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学生已修人才培养方案外课程替换申请表》(附件1)。

3、需要补修的课程由学生填写《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学院教务员在系统内补选,补修学分和本学期已选学分不大于35分。《申请表》材料一式两份,教务处教务科、学院各存档一份。

4、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的认定及补修见附件3

5、相关材料于412日前统一报教务处相关科室。



附件:

1.学生已修人才培养方案外课程替换申请表

2.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申请表

3.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学分认定及补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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