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3年转专业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淮工教〔2023〕92号)、《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淮工院〔2017〕123号)文件有关规定,转入学院需对学生转专业前已获学分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定原则:
(1)凡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相符的已修课程,其课程编号、学分相同,无需额外认定;
(2)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设但未修过的课程需补修;
(3)已修课程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基本相符且学分相差1分或以内的,可以不补修,但需另选本专业相关课程补齐学分,保证在校期间获得总学分不低于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
2、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学生已修人才培养方案外课程替换申请表》(附件1)。
3、需要补修的课程由学生填写《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学院教务员在系统内补选,补修学分和本学期已选学分不大于35分。《申请表》材料一式两份,教务处教务科、学院各存档一份。
4、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的认定及补修见附件3。
5、相关材料于4月12日前统一报教务处相关科室。
附件:
1.学生已修人才培养方案外课程替换申请表
2.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申请表
3.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学分认定及补修标准
教 务 处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