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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终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4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终审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淮阴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淮工院〔2017123)及《淮阴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淮工院〔2023152)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终审

1.审核内容

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及获得学分情况。

2.审核标准

1)毕业: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及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

2)结业: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及环节,未达到毕业要求;

3)毕业资格终审提交教务处材料:

《淮阴工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报告表》(附件1);

《淮阴工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

3.其它要求

1)请各学院督促教师及时登录毕业班学生成绩;终审工作务必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已考的重修课程成绩及公选课成绩录入后及时生成;

2)请各学院根据终审工作确定毕结业结论,未能毕业或授予学位的学生需签署《未能如期毕业或授予学位具体情况告知单》(附件3),并由学院存档;

3)往届生如符合毕业条件,需向本学院提交《结业生换证审批表》(附件4),学院对其学分获得情况进行审核,并把附件1和附件2报教务处;

4)预计第二批毕业但暂时还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应届生和往届生,请学院填写《2024年申请第二批毕业的学生信息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

二、学士学位资格终审

1.审核内容

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及处分情况。

2.审核流程及要求

1)学院组织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包括往届毕业生)填写《淮阴工学院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6),并由学院存档;

2)学院对各专业本科毕业生的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审核,对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3)成人本科毕业生及助学二学历毕业生的学位申请材料,由继续教育学院交各专业归口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材料,由国教院交各专业归口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4)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信息、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的情况说明等材料,一并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5)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提交教务处材料:

《淮阴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附件7);

《淮阴工学院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8(应届生此表需复印3份)

《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2024)(附件9);

《学生受处分后突出表现申请学位汇总表》(附件10);

《淮阴工学院成人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成教及二学历,此表需复印3份)

《淮阴工学院留学生本科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留学生,此表需复印3份);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终审工作,加强领导、及早布署、周密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和按时完成。

2.强化管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工作安排,精心组织、规范流程、细化分工、明确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和精准无误。

3.责任追究。对在本次工作中渎职、发生违规及弄虚作假的学院和个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4.上报时间。202467日下班前,请将所有上报材料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


附件:1. 淮阴工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报告表

2. 淮阴工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3. 未能如期毕业或授予学位具体情况告知单

4. 结业生换证审批表

5. 2024年申请第二批毕业的学生信息表

6. 淮阴工学院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7. 淮阴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

8. 淮阴工学院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9. 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2024届)

10. 学生受处分后突出表现申请学位汇总表


                                             教务处

                                         202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