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生:
根据《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给李明等31名学生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因难以联系上本人,《退学处理通知单》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公示期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8月3日。公示期间,学生本人若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反映,公示期满视为退学通知送达。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