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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李明等31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时间:2024-07-05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生:

根据《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给李明31名学生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因难以联系上本人,《退学处理通知单》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公示期从202475日至202483日。公示期间,学生本人若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反映,公示期满视为退学通知送达。


附件:2023-2024学年第学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