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江苏省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淮阴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淮工教〔2024〕126号)(适用普通本科毕业生)、《淮阴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淮工院〔2023〕152号)(适用成教本科毕业生)有关规定,经淮阴工学院2024年第三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由校学位办办理2024年12月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经评议、审核、决议同意授予李响等9名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黄萌萌等12名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附件: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淮阴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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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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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9人)
2. 成教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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