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及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程成绩与毕业预审核工作
1.网络公选课:本学期网络公选课线上学习截止时间为5月20日,课程成绩录入系统截止时间为5月25日,请各学院督促已选课学生按时完成线上学习及课程考核。
2.线下课程:本学期已完成考核的课程(含线下公选课),须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系统录入,务必保障毕业班学生毕业审核不受影响。
3.形势与政策课程:涉及2026届毕业班《形势与政策Ⅳ》、《形势与政策 Ⅷ》课程,请马克思主义学院于 5 月 22 日前完成成绩系统录入工作。
4. 毕业设计(论文):此次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请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通知的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字段信息汇总表,以备上报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平台,具体操作流程和截止时间请联系实践教学科。
5.毕业生预审核工作:2026届毕业生第二轮预审核 “双率”数据和学生的帮扶措施相关材料,已发至各学院书记和院长校内邮箱,请各位领导给予重点关注并及时跟进。
二、毕业资格终审工作
1.审核内容
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及获得学分情况。
2.审核标准
(1)毕业: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及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
(2)结业: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及环节,未达到毕业要求;
(3)毕业资格终审提交教务处材料:
①《淮安大学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报告表》(附件1);
②《淮安大学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
3.其它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终审工作确定毕结业结论,未能毕业或授予学位的学生需签署《未能如期毕业或授予学位具体情况告知单》(附件3),并由学院存档;
(2)往届生如符合毕业条件,需向本学院提交《结业生换证审批表》(附件4),学院对其学分获得情况进行审核,并将附件1和附件2报教务处;
三、学士学位资格终审工作
1.审核内容
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及处分情况。
2.审核流程及要求
(1)学院组织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包括往届毕业生)填写《淮安大学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5),并由学院存档;
(2)学院对各专业本科毕业生的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审核,对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3)成人本科毕业生及助学二学历毕业生的学位申请材料,由继续教育学院交各专业归口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材料,由国教院交各专业归口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4)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信息、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的情况说明等材料,一并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并把拟授予名单在学院同步进行公示。
(5)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提交教务处材料:
①《淮安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附件6);
②《淮安大学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7)(应届生此表需复印3份);
③《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2026届)(附件8);
④《公认突出表现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9);
⑤《淮安大学成人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成教及二学历,此表需复印3份);
⑥《淮安大学留学生本科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留学生,此表需复印3份);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终审工作,加强领导、及早布署、周密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和按时完成。
2.强化管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工作安排,精心组织、规范流程、细化分工、明确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和精准无误。
3.责任追究。对在本次工作中渎职、发生违规及弄虚作假的学院和个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4.上报时间。2026年6月12日下班前,请将所有上报材料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
附件:1. 淮安大学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报告表
2. 淮安大学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3. 未能如期毕业或授予学位具体情况告知单
4. 结业生换证审批表
5. 淮安大学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6. 淮安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
7. 淮安大学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8. 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2026届)
9. 公认突出表现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