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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26 来源: 作者: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1926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1.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分别参照本科院校实施“六卓越一拔尖”“双万计划”“四新”建设具体要求,结合改革发展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课题名称自定。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学校积极支持,在人员、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二、申报数量与类别

1每个省品牌专业申报与该专业相关的教改课题不少于2项,其他各教学单位申报不少于1项;如申报与出版社、学会或研究会合作课题,需在申请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应证明。

2. 省教改课题分为重中之重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中之重课题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高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

3. 本次各研究会有独立的申报限额数,其中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4项,省高教学会高校实验室研究委员会、省高教学会高校成人教育研究委员会、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各3项,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高等学校数学教学研究会各2项, 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1项,请各相关教师自主联系,积极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 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只限申报一项课题。

2.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各类课题不再重复申报,凡省教育厅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3.学校支持、鼓励各教学单位联合其他高校申报重点课题,支持、鼓励各教学单位及教师参与其他高校课题申报。

4.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课题、江苏省教育规划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省教育厅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当年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四、遴选推荐

1.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各教学单位组织研讨,确定申报课题,组织课题组填报申请材料,经评议审核后择优推荐报教务处。

2.学校组织遴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核,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1.课题组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3),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同时上报所在单位。

2.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证明材料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3.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课题的组织、审核及排序,并于1018日前将《申请表》一式10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的封面页。

联系人:程  虹,联系电话:83591097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4.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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