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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3-18 来源: 作者: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不断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现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申报采用“分级申报、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评选和立项建设。“大创项目”分为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省级指导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属省级项目)、校级、院级项目六个级别,各学院向学校推荐项目分配名额见附件1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为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企业方资助金额不得少于3000元)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对象为2017级在校本科生,每位学生只能申报参加1项项目;

2.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每个课题组人数不得超过5人。主持人必须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已修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3.原则上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2019.5--2020.5),不得超过两年,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须完成结题验收手续;

4.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原则上省级项目的指导老师必须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校级项目的指导老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老师,负责指导教师必须全程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每位指导教师最多能同时指导2个在研项目;

5. 已参与省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计划未结题的学生不能申报本次项目;往年已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研究内容已参加学校其他项目的不允许重复申报。

三、项目来源及要求

1. 选题原则: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项目超大、过难。

2. 项目类型: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社会调查项目;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3.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精神,鼓励申报省级重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学院应积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理工、农林、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学校推荐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四、申报程序

1. 申请:本次申报全部采用网上申报,网址:http://sjjx.hyit.edu.cn/cxxl/。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登录网站,校园网和外网均可登录(学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教师用户名和密码均为一卡通号),按照系统要求,逐一填写相关内容,同时提交项目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可在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中下载)。申请表上要详细介绍项目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实施步骤,并于330日前将书面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学生在申报系统内选择指导教师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就项目内容进行认真细致沟通,网上申报提交后应及时告知指导教师进行审核。指导教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

2. 学院评审推荐:各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给出相应的评审意见,确定本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类型并排序,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于49日前将创新类项目汇总表(附件1,电子、纸质)及申报省级以上大创项目纸质申报表(1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创业类项目申报材料交招生就业处(北京路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项目进行评审,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五、其它事宜

1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实施。

2联系人:教务处实践科祖老师,联系电话:83591034;招就处董老师,联系电话:83591073

附件 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和名额分配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网上申报流程

4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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