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普通本科院校榜样教务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表彰和奖励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学管理人员,调动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教学管理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拟组织开展榜样教务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非单位领导)。
二、申报条件
1.在本科教学管理岗位工作5年(含)以上,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
2.工作严谨、管理规范,秉公办事,乐于学习,勇于开拓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创新能力强,在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上取得突出业绩。
3.服务意识强,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学生、一切为了学生成长成才”的管理理念,寓教育于管理、服务工作之中,积极做好管理部门和广大师生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在服务育人中受到全校师生广泛好评。
4.管理育人理念鲜明,遵循教育规律,有突出事迹或感人事例,注重用崇高的师德和热心周到的服务感染学生,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学生。
三、评审程序及名额
1.根据通知精神,符合条件的教务管理人员均可申请参评,申请人填写推荐表。
2.学校组织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3.江苏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委托教务管理分会组织专家评审。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教学管理人员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务管理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材料1式5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YF1006,联系人:陈昊天,电话:83591034,邮箱:22020004@hyit.edu.cn
附件1:全省榜样教务员评审通知
附件2:榜样教务员推荐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