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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0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2021年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淮阴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淮工院〔2017〕141号),在全校本科生中立项建设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培育2022年度和2023年度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要面向三、四年级学生。四年级学生的选题应为毕业设计课题,三年级学生的选题应和后续的毕业设计主题一致;

2、选题应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密切结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具有一定的应用性、综合性和创新性,难度和工作量适当;

3、各二级学院应充分重视优秀毕业设计培育工作,让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团队、早进实验室,培养学生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早出成果,出多成果。

4、对学生要求

应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就相关主题公开发表(或已被录用)学术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最终选题应与之相关;

(2)相关成果已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与设计(论文)相关成果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4)主持过与设计(论文)主题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5、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教师每届只能指导1个项目。指导教师应切实加强学生查阅文献、制定研究计划、开题、撰写(设计)、项目开发等方面的指导,把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贯穿于指导工作的全过程。  

二、项目实施

1、项目立项

培育项目分为校级和院级项目。二级学院负责院级项目的组织评审立项,同时向学校推荐校级候选项目,校级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后立项。

2、项目管理

(1)培育项目以《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附件1)为实施标准;

(2)三年级学生的项目应和四年级学生的项目同时进行中期检查;

(3)项目应参加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或团队校内遴选;

(4)项目指导老师优先参加校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评选;

(5)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场地、实验设备和经费支持;

(6)学校对立项的校级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3、项目验收

院级培育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验收。校级培育项目由教务处组织验收,验收基本条件为项目获批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或团队。

三、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淮阴工学院省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2),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

学院按照不低于2022届、2023届毕业学生人数的2%的比例,各学院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培育项目;按院级项目50%比例排序,推荐申报校级培育项目,报送《淮阴工学院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3)。  

3、学校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学生和教师,积极组织申报,2021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纸质申请表(1式5份)和汇总表1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申请表、汇总表和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020004 @hyit. edu.cn,联系人:陈昊天,联系电话:83591034,地点:逸夫楼1006室。



教务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