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遴选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及教育厅相关文件,现开展遴选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实验课程课程均可参与推荐。
二、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没有师德师风问题,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虚拟仿真课程团队主要成员。
2.申报课程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有一定的实验交互步骤,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
三、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材料。二级学院依据各专业实验教学开设情况,由实验教学团队填写《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附件1),二级学院填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2.学院报送。二级学院对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0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赵欢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h@hyit.edu.cn。
3.专家评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并推荐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材料填写过程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83591034。
附件:
1.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