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初课务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学期初实践教学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外实习基地相关工作
1. 2025年新增校外实习基地须签定协议书并完成拟建实习基地实地考察报告(附件1)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申请汇总表(附件2),提交学校审定后予以公布,方可安排相关实践教学活动;
2. 2024年12月31日以前签订协议书的校外实习基地,在开学后若有校外实习任务,须在第一周的周四(9月11日)前补充完成基地实地考察报告,提交学校审定后予以公布,方可安排相关实践教学活动;
3. 2024年12月31日以前签订协议书的校外实习基地,如未安排实习活动的,可暂时不提交基地实地考察报告。
二、实验教学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完善实验讲义、指导书等实验教学文件,根据本学期实际情况组织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在实验教学系统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并做好备课工作。
2.组织人员对实验室环境、实验设备、材料、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
3.各二级学院在“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本学期实验课程的排课,原则上要求在第二周前(2025年9月19日前)完成排课工作,实验课程的时间、地点等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须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排课具体操作流程见实验系统排课流程说明(附件3);
4.及时公布实验课表,做好实验课表上墙工作;
5.积极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改革,鼓励教师参与实验项目的开发,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对于本学期新增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二级学院要按照《淮阴工学院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鉴定。
三、实习教学工作
1.各二级学院全面负责本学院实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合理安排实习课程,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负责人。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实习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实习要求和考核手段,必须安排已签署实习基地开展实习工作;
2.各二级学院在“实习管理系统”中进行本学期实习课程的排课,原则上要求在第二周前(2025年9月19日前)完成排课工作,具体操作说明请参考《实习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附件4),并提交校外实习申请表(附件5);
3.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精心组织本学院各实习环节,做好实习环节的总体安排,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及时进行修订,确保实习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4.所有校外实习基地开展实习活动前,务必每学期初提交安全自查表(附件6),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无误之后方可开展实习。
四、毕业设计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归档的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再次核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与归档材料保持一致。
五、其他
1.各二级学院于9月5日前提交协议书(电子版扫描件、纸质版)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9月10日前提交拟建实习基地实地考察报告(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9月19日前提交校外实习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及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
2.最后,特别提醒,由于新的实习管理系统正在完善,请各位老师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施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3591034,办公地点:逸夫楼YF1006。
附件
1.拟建实习基地实地考察报告
2.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申请汇总表
3.实验系统排课流程说明
: 4.实习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5.校外实习申请表
6.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安全管理自查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