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试管理,根据《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现就做好本学期考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要求
1、集中考试
各年级每个专业安排3门考试课程(最多不超过4门)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考试,集中考试应在考试周进行。
2、分散考试
非集中考试课程的考核由课程归口单位组织,均须在考试周前完成。面广量大的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原则上需采用集中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工作由课程归口单位负责。
3、考试过程均应严格执行《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考试的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的安排均应在教务系统中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阶段考试安排
1、阶段考试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理论力学》、《材料力学》、非电类专业《电工电子学》,各专业核心课程。
2、阶段考试要求:凡是实行阶段考试课程,阶段考试次数应不少于2次,同时成绩构成应作相应调整,原则上平时成绩占20%,阶段考试(包含在系统内期中考试一栏中)占30-40%,期末成绩占40-50%。录入教务系统时设置比例。
3、实行阶段考试的课程要制定总体考核方案,包括课程名称、学时数、阶段考核时间安排、成绩各部分分值比例、考核方法。
三、课程考核改革
学校鼓励教师课程考核改革,课程考核改革方案由教师本人提出并填写《考核方式改革申请表》,经课程归口单位批准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报送时间
1、各教学单位应在本学期第七周周五(即10月18日)之前将本学期考试计划录入教务系统并将系统内数据导出电子档和纸质档报教务处。阶段考试安排及成绩比例设置录入教务系统并导出电子档和纸质档报教务处备案。
2、各单位应从第12周起,将考试的具体安排于考试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二O一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