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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校优秀学生参加2016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0 来源: 作者:

关于选派我校优秀学生参加
2016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大学本科生中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比例,提升江苏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层次和水平,省教育厅于2013年启动实施了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项目实施两年来,我校已有三十多名学生赴海外名校,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外﹝2016﹞14号)文件要求,做好今年项目的各项工作,我校即日起启动报名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6年省教育厅计划选派省内优秀本科生利用暑期前往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杜克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悉尼大学等19所境外知名大学进行为期4-5周的学分课程学习。学科领域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医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共30门课程,每一门课程编有专门代码(详见附件1、2)
该项目专题网站网址:http://scholarship.jesie.org/
二、派出规模
2016年计划选派江苏高校1106名学生赴境外学习,其中省财政部分资助名额1005名(其中5人为2015年剩余指标,省、市属高校805名,部属高校200名),省财政全额资助名额101名(其中1人为2015年剩余指标,仅限省、市属高校;各类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6,7)
三、经费资助
项目分为部分资助项目和全额资助项目两类。其中部分资助项目省财政资助额度为1万元/生,学校经研究决定将为项目学生提供配套资助1万元/生,其余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资助方式为项目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照各高校实际派出学生数,将专项经费拨付给项目学生所在高校,由学校根据学生在外学习成绩以政府奖学金的形式发放给项目学生;学校配套资助也根据学生在外学习成绩以奖学金形式发放给项目学生;全额资助项目由省财政提供资助,平均5万元/生,其余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项目学生的所有费用由入选全额资助项目的学生所在院校按照项目实际费用先行垫付。项目结束后,由省教育厅将省财政资助经费拨付给项目学生所在学校(详见附件8)。
四、时间安排
(一) 2016年3月10-3月16日   学生填写申请表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详见附件 ),学院审核通过后, 于3月17日前将纸质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9)及各学院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10)(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务行政科。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于11-20日登录奖学金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网址:http://221.226.191.133:8089/scholarship/employee_toLogin.do)
(二)2016年3月21日 学校参照学生申请表及学生网上报名等情况进行审核、遴选
(三)2016年3月22-27日 公示项目正式推荐及后备人选名单
(四)2016年3月28日 学校将项目正式推荐及后备人选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五、选派对象
我校计划内招生的2013、2014、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六、遴选标准
(一)部分资助项目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3.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达到境外大学项目设定的语言要求。
(二)全额资助项目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
3)具备优秀的英语水平,达到境外大学项目设定的英语语言要求,有较强的阅读及课堂学习交流能力。
4)无出境经历。
七、其他
(一)学生交流学习期满回国后,我校将根据《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学分认定办法》认定学生所修学分,转换课程成绩,记入我校学生成绩管理系统。(详见附件3)
(二)学生回校,提交课程学习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学校给予省教育厅资助经费和学校配套资助经费共计2万元/生。
(三)经批准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应随时关注“项目管理系统”的流程,按要求及时完成各项手续的办理。推荐的学生应及早办理本人护照,以保证按时送交护签材料。
(四)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实施,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项目的报名、审核及后期联络等工作。
希望各学院利用学院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积极组织宣传该项目的内容,宣传到每个学生,宣传到学生的家长,使优秀学生了解该项目情况,积极报名。
 
 
                     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滕老师 咨询电话: 0517—83559103
教务处联系人: 莫老师 电话: 0517—83591033转3 
 
 
                                                             国际合作交流处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