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淮阴工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淮工院〔2007〕6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对2014年度本科专业负责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各本科专业负责人(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1. 各专业负责人应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淮阴工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考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交专业归属单位。
2. 各二级学院组成考核组,负责对本单位专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由各学院依据学校文件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标准,实事求是进行评价。
三、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在2014年1月5日前完成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工作,并将《淮阴工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考核表》和《淮阴工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按照《淮阴工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淮工院〔2007〕61号)文件精神,依据考核情况给予专业负责人适当的工作量补助。
教 务 处
2014年12月16日